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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一琛的骨节分明的手指拽起我脖子上的戒指吊坠,“这么寒酸啊,就这破玩意?送的起就送,送不起就别丢人!”

“时总未免管的太宽了,我男朋友就是送我一块铁片,我也稀罕。”我扯着嘴角,睨着他那张浪荡不羁的脸。

他用力的把我推到了墙上,我觉得肩胛骨都要碎了,“时一琛,你发什么疯!”

“哦?这回想起来我的名字了?我还以为代小姐这几年,失忆了呢。”时一琛的眼神是幽深的冷漠的。

我挣扎着,根本挣脱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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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辉煌的诺威尼酒店大堂,西装礼服,俊男靓女,不同行业的人齐聚一堂,恭贺今晚的主角-港城时代集团太子爷时一琛的归国。

“代迦,一会见到时总好好表现,咱公司如果能跟人家合作上,完全可以吃好几年了,到时候给你升职加薪。”项目经理上下打量着我,满意的点点头。

我今天被经理带到了港城有名的造型室,花了好几个小时,打扮后才过来的,脚上的十公分的细高跟快把脚脖子累断了。

经理告诉我,我是公司最拿的出手的员工,可能是源于这张皮相和骨相吧。没办法,为了生计,我只能听从她的安排。

大堂里人们突然的躁动了起来,看着入口进来了一对挽着胳膊的男女。

经理用胳膊杵了杵我,“代迦,那个男人就是刚回国的时总。”

我撩起眼皮,望了过去,是他?时一琛?我有些震惊的看着那个方向,旁边的那个人是他女朋友吗?确实是般配。

我有些低落的垂下了头。

大堂里很多商业精英和大佬们围绕着他们,推杯换盏,很是热闹。

我有点退缩了,想回去。

经理是一个有着二十多年的商业经验的中年女人,他拉着我的胳膊,“代迦,走,我带你去认识认识时总。”

我一手托着裙摆,一手拿着高脚杯,硬着头皮,陪她上前。

“时总,很荣幸能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