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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李华杀了一家三口。
在女孩肚子上刻字。
把一家三口的左手小拇指第二个关节向外掰断成九十度。
1997年,也就是案发十五年后,李华再次出现。
调查这个案子,我差点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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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2月25日上午8:17,山西省哲平县镇北村。
我来到案发现场。
从尸体的大小来看,五六岁的样子。
尸体的脚露在外面,穿着一双粉红色的棉拖鞋,看来是个女孩。
我捏起尸检布的一个角,向上掀,尸体的棉衣敞开着,露出肚皮。
肚脐左侧用刀刻下"***"两个字,右侧刻下"酒鬼"两个字。
我继续向上掀尸检布,孩子的脸露了出来,整个面部被石头砸的凹陷进去。
旁边的技术员小王捂着嘴,跑出门去,外面传来了呕吐的声音。
我皱了皱眉,把尸体的脸盖住。
小女孩尸体的双手举过头顶,左手指向女尸,右手指向男尸。
女尸和男尸的肚子上分别用刀刻着***和酒鬼。
三具尸体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左手小拇指第二个关节向外掰断成九十度。
小王回到我身边,我瞥了他一眼,"小伙子,还是见的太少啊。"
调查员向我报告,通过走访,死的这一家的男主人叫刘建民,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
"嘘!"我把食指放在嘴唇上,"都别出动静。"
我挪到一个壁橱旁边,把耳朵贴上去,我听到了呼吸声。
我示意大家后退,抓住壁橱的门把手,猛地把门打开。
坐在壁橱里的是一个小女孩,扎着羊角辫,很瘦小,满脸是血。
小女孩的目光是散的,坐在壁橱里,双手抱着膝盖一动不动。
我伸出手在小女孩眼前晃了晃,小女孩一点反应也没有。
"别害怕,叔叔会保护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