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如你们所见,我是个替身。
但这狗男人不知道,他也是个替身。
不过我同他也算正经谈恋爱,当然我们开始时他说得清楚,我就是个替身,不要妄想得不到的东西,尤其是他。
我当即翻了个白眼。
要不是那次宿舍夜话,我们聊到恋爱这件事,发现自己竟然是宿舍四个人里唯一的单身狗,我也不会想着谈场恋爱感受下青春滋味。
果然,人不能为了谈恋爱而谈恋爱,不然就会遇到狗男人。
狗男人叫霍砚,豪门霍氏的掌权人,可惜是个舔狗。
他心有白月光。
白月光是贺家大小姐,同他门当户对。但白月光早有心上人,还是她的竹马,两人从小就情投意合,感情很好。
当然了,我会知道这些,也都是狗男人喝醉了同我哭诉的醉话。
狗男人信奉一句话。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还有一句话,我觉得他也应该听听。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我是个咸鱼扑街写手,经常写一些故事,哪怕没多少人看,我自己写得还挺开心。
同狗男人在一起,又得知自己是个替身之后,我内心兴奋不足为外人所道也。
这波不就是双替身?
我有时候还挺怜爱狗男人的,心上人不喜欢他,交了女朋友却只干看着,甚至不知道女朋友把他当成豪门文素材库用来创作小说。
我微妙的顿了一下。
把他当成素材库的女朋友,似乎也许是我。
嗯。
现在是前女友了。
我没见过贺乐寻,只是听狗男人说,我同她长得有七成像,尤其是眉眼。
狗男人有时候喝醉了,会凑到我面前,指尖慢慢抚过我的眉眼,喃喃自语道:“乐寻,你为什么不看看我呢?”
“我这么喜欢你,又比他会赚钱,还能经常陪着你。他能给你的,我也可以给你。我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