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极度内向、少言寡语的青年对初高中六年懵懂、苦闷、幸福生活最真情的回忆。
我们暂且叫他梧桐,因为这是他最喜欢的,富有含义的网名。
故事开始于鲁西南一个小县城的盛夏,
刚刚从小学毕业的梧桐怀着雄心壮志前往县城参加升中学的考试。
印象中那是个细雨绵绵的天气,人很多也很嘈杂,阴沉的天气并未浇灭孩童的好奇心。
那时候小升初考试选拔只有语文和数学,一直有传言说要考英语,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已经忘了语文考的什么作文、数学考了哪个应用题,
唯一一个至今印象深刻的是一种食物——布袋馍。那是在两门考试中间,
母亲从怀里拿出来塞给梧桐。透过走廊厚厚的窗户可以清晰地看到外面下着毛毛细雨,
我问母亲“咱们的电车停哪里了?”然后咬了一口手中的食物,
口感、味道早被陈旧的记忆掩埋,只知道对那时的我来说是眼前一亮的好吃。
然而成绩并不理想,名落孙山。一次的失败并没什么,
接着我又参加了县里最好初中的考试同样以悲剧结尾,然后又马不停蹄地赶赴考场再战一场。
记得小升初梧桐考了四场三所学校,只在最差的一所学校考中个B榜。
很多话早已被埋在岁月的黄沙中,但有些话始终摆在桌面上让你时常想起。
母亲失望地对我说:“年年拿奖状,到头来和你姐姐一样的水平。”我无言以对,
如今想来最该为明不平的还是姐姐。父亲为了我的升学问题特意从北京赶回来,
最后在四爷爷的帮助下以一分之差进入那个我考两次也未能拿下的一所私立学校。
开学那天少年很激动,也很开心。对于从未离家住校的他而言,
两个星期回家一次的生活很新奇,特别有吸引力。少年穿上他人生中第一双运动鞋,
很廉价的地摊货,胶鞋底子,密不透气的鞋面。但于他而言却是弥足珍贵,
他小心地呵护着唯恐邪恶的灰尘泥土跑到新鞋上捣乱。
校门口的拥挤、赛车并未给少年造成太多烦恼,更没有减少他半分热情。
急躁的各种车鸣声如悦耳的鸟鸣,动听地演奏着。
已经忘记是过了多久才穿过人海车洋“游进”校园,
记忆深刻的是刚刚步入校园时的感受——很大,课间玩捉迷藏一定非常有趣,
不会像小学校园小到无处可躲。后来直到初中毕业才想起竟没玩过一次捉迷藏。
首先是找宿舍,母亲和姐姐帮着一起将衣被扛到六楼。没错,
学校在大变样原本的男女生铁皮宿舍楼都被拆除,地基已经打好。
男生宿舍在教学楼的最顶层,一个硕大的铁皮房,
七八个班的男生住在一起如同巨大的菜市场。当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受,只是觉得挺热闹。
现在回想起来仿佛居住在战俘营中,由于空间有限,宿舍内便将两张上下床拼在一起,
这样就不仅有同桌的你,还会有同床的你。
那时候特别火的一个电影叫《住在我上铺的兄弟》,
看完后我就在想为什么没有《睡在我身旁的兄弟》。人生中的有一次住校没有意外地失了眠。
同床的呼噜声和窗外昏黄但耀眼的灯光是那晚挥之不去的阴影,看着熟睡如猪的同床,
我气愤地推了推他以求中断燥耳的声音,但我明显低估了他。
谁也不曾想到我竟和他成为挚友,我们之间的友谊一直延续至今,虽不在一座城市,
但距离割不断那醇厚的感情。我们姑且叫他小胖子,这是高中同学赋予他的外号,
先借用至此。在之后的日子里想家的情绪愈发猛烈如洪水猛兽般在我心中泛滥,
幸运的是遇上一位年轻的老师作为我的班主任。他高高的、瘦瘦的,衣着整洁如熨烫过一般。
茂盛的黑发卷曲着爬在头顶,颧骨很高有些凸起,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
眼镜下是炯炯有神的目光,下颚线条分明。他非常了解我们的想法。
开学前一周每天晚上他总会出现在宿舍内,熄灯后就压低声音,
沿着床与床之间的小路不停地宽慰着我们。他说这是人生的一个新的阶段,
我们要学会坚强的微笑,要磨砺自己的意志。他说他大学才第一次住校,
离别的愁绪压的他久久不能挣脱。临走时总会嘱咐我们要盖好被子,
最起码也要把肚脐眼盖上,不然容易早晨闹肚子。时间逐渐磨平了想家的念头,
我却陷入了一个更深的泥潭中——对未来前途的迷茫彷徨。
升学考试的失利让我丧失了基本的信心,来自英语和数学的压力更是抬不起头。
那时候教育资源远远不如现在,直到初中我才第一次接触到英语学科。
小学时一周会有一节英语课在周四上午,老师是从镇上请来的。
他对我们的学习态度极为不满,
他大动肝火的批评道:“英语在初中是和语文、数学一样重要的学科,你们不认真学,
翻译词句靠写拼音是永远不可能写对的。”我对此嗤之以鼻,
天真地认为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我还偏不信没有一个能写对。
现实总会狠狠地给狂妄自大的人一耳光,到了真正学习英语的时候,
我连二十六个英文字母都背不全。屋漏偏逢连夜雨,记忆犹新的是我被点到上黑板上默写,
有两个相邻的字母出了错。两个大大的或许并没有多大蓝叉印在黑板上,
刻在那颗本就已经万分敏感的尚未成熟的孩子心上。直到课间值日生擦掉,
那个不安的心才稍稍安定。初一上学期最痛苦的事不是早起晚睡,
也不是野气未褪地与新同学的翻脸打架,而是每次睁眼便想到今天的英语课。
刚刚苏醒的大脑便被泼上一盆冷水,然后扔到雪窝中埋葬。对自己的不自信让我养成个习惯,
每天回到宿舍,我都会呆坐在床上,忘乎所以地看向窗外。透过厚厚的工业窗,
看昏黄的灯光和灯下稀稀疏疏的车流,猜想车中人的生活,羡慕他们的事业有成。
在目光所及的道路尽头有一座医院,每到夜幕降临之时,整座医院便如长满眼睛的怪物,
从复制的窗叶中向黧黑的四周辐射,怪物顶着血色的头颅。我又羡慕工作在亮光处的劳动者,
不停地幻想着如废物般的自己该何去何从。初一初二每周周日不出意外的情况下,
晚自习都会在多媒体屏幕上播放一部电影,由班级自由选择。
看的第一部电影是星爷主演的《唐伯虎点秋香》,之所以印象深刻,
是因为在那天下午全班都知道了自己的数学成绩,我的分数惨不忍睹。电影结束,
透亮的白炽灯光照明整个教室,
一股油然而生的失落感笼罩在那个本就失去自信的少年的心头。我麻木地站起身,
趴在走廊上洞开的窗户口处,周围的尘嚣如同梦幻世界,一下子回到现实当中,
阴茫的月光冰冷刺骨令浑身颤栗不止。负面情绪对身体的毒害匪浅,
这句话我坚定不移地相信。初一那段时间,刚刚步入青春期的我竟白了头,
一根根不切时宜的白发在后脑勺扎根,并渐渐向四周扩散。正是如此,
让我第一次认识到一个名词——少白头。照此发展下去,
我认为那个少年可能会在某个并不特殊的日子里悄然凋零,无人问津徒留伤心欲绝的亲人。
快乐的心绪是一味良药,莫让自我惩罚的苦恼染白了年轻的黑发。
上天似乎并不打算就此结束少年的人生篇章,转折点姗姗来迟——一场期中考试。
考试成绩拯救了处在灰蒙蒙世界中的梧桐。
如果说初一期中考试之前少年的世界下着永无止境、湿漉漉的绵绵细雨,
那考试成绩就是投入云中的特殊的催化剂,它不是人工降雨,相反是人工停雨。雨停了,
希望温柔而及时地降临。清风吹散遮天蔽日的雾霾,灿烂辉煌的阳光洒向积蓄已久的阴冷。
那是我永远无法忘记的数字18、425,班级第18名,分数425分。不是很优秀,
但是对于处在信心的悬崖峭壁边缘的少年而言,足够了。从那天我开始重新审视自我,
并一点点拾起曾经一点点丢失的自信。知道成绩的下午,梧桐没有随班级去餐厅吃饭,
他激动地排着长长的队伍,手颤巍巍地将厚笨的电话卡***绿色的电话机,
拨通了母亲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熟悉而亲切的声音,梧桐却卖起关子。“妈,
我们期中成绩出来了,你猜猜我考第几名。”他暗自窃喜,还未等母亲有所回应,
他便按耐不住性子暴露出来。“第十八名,比我升学考试在班级的排名整整进步了三十多名。
”他骄傲地说道。母亲不出意外地对梧桐大加赞赏,
临终补上一句几乎是刻在所有家长程序里的固定搭配,“好好学,想吃啥就买,
钱不够给妈说。”那晚的月亮特别地圆,所有的人事都是那么的友善。古人云,福无双至,
祸不单行!老天可能觉得还远远不够,又补偿一个光荣榜。前面所提到的425分,
对于总是丢三落四,记忆薄如纸、忘性比鱼大的我来说能够详记到现在是有原因的。
那年学校为在这次考试中优异的学生张贴了光荣榜,择选标准就是425分。
排队拍大头照时,我站在队列的最后,不安分地来回走动,
心绪无比畅通地观察着其他队伍的最后一名。再后来红底的大横幅钉在教学楼下,
通往餐厅的必由之路上。母亲来校看望时,我骄傲地领她到光荣榜前,展示着自己的荣誉。
从这里开始我不再每晚孤僻地坐在床头望窗外的世界。信心,曾经怅然若失的什物,
一步步在体内重铸。我开始乐观对待一切,正视英语的问题,也结识了许多聊的来的新朋友。
其中有一位大高个,那可真是人高马大。那时候我特别矮小,
在他身边就如同潘老师站在姚教练跟前一般,偏偏我俩能都玩到一块去。
可能是这样的组合太过于显眼,以至于初三分班后,
新同桌激动地和我说:“我早就注意到你了。”他见我一脸诧异,
便解释道:“哎……我之前是你隔壁班的,你经常从我们班门前过,和一个大个子。
他们总是调侃你,说你俩是一根葱和一颗营养不良的土豆,我对你印象老深了。
”我对这个新认识的同桌只能报以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有关我身高的笑话真不少,
细细想来还有一个。那是一天的晚自习,班主任闲来无事,或者是突发奇想,
点了四名同学爬黑板,幸运如我光荣入列。我握着一截粉笔,等待着问题,问题没有等来,
却传来一句“老师点了四个小矮人。”班级内顿时爆发出一阵笑声,如炸开锅一般。
我打量着其他三名“小矮子”,心里倔强地认为“我和他们不一样,我才不是小矮人。
”我就读的初中的伙食是县城中出了名的差,记得有同学打混说“我来××学校上学,
不为别的,只为减肥!”大锅饭吃的差不说,学校竟不自知,
专门安排两名体育老师站在餐厅门口,在同学洗刷餐具的必经之处检查,
遇到没吃光的就立刻将其拦住,耀武扬威地瞪着眼——必须吃完,不能浪费粮食。后来,
旧餐厅拆除,新餐厅拔地而起,体育老师终于下岗,委派几名学生走腿,守在水台附近,
继续着光盘任务。关于初二的生活在我记忆里是十分模糊的存在,应该是太平淡的原因,
那时候我对自己“好学生”的定位已经深信不疑。现在唯一印象深刻的是有关我同床的囧事。
初一我俩同床,初二是同桌。小胖子和我一样,英语都是短板,但他显然比我豁达大度,
对英语采取直接的放弃态度。不像我,拿不起放不下,深受其害。
当他对英语的爱搭不理和英语老师性格暴躁相遇,注定会是一场化学反应。
英语课上他明目张胆的走神发呆,对于一名严师是无法容忍的,
就好像用满手的油污去摸方向盘,亦或是油炸西红柿那般让人怎样都不能接受。
于是乎小胖子便成了英语课上的常青树——常常因为回答不上问题罚站一整节课。
两人之间的梁子就此结下,也为后来发生的事埋下了伏笔。并不特殊的一天,
晚自习之前难得的一段惬意时光。小胖子和另外一名同学,两人挤在一扇洞开着的窗户前,
享受着微风,沐浴着晚霞。突然,小胖子激动起来,
他对身旁的同学说道:“楼下那是杨阎王他给英语老师起的别称吗?”“好像是啊!
”不知小胖子当时是神使鬼差,还是头脑发热,只见他鼓足劲冲着楼下骂了一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