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末的兴和街,高楼林立,街道上车水马龙,人群熙攘。
各色商店酒吧罗星棋布。
商业发达,纸醉金迷。
裹着风衣妆容精致的年轻白领,略微富裕依旧每天奔波的中产阶级,一路狂奔至公交站害怕迟到的公司小职员等从这里诞生了一批又一批,又从这里走了一批又一批。
随着长风街的兴起,娱乐场所从兴和街搬迁,精致的学区房在这里坐落,逐渐房价高涨,长风街成为阳城的市中心。
兴和街不再如往日繁华。
岁月如梭,历经无数个春夏秋冬,兴和街的建筑己经老旧杂乱,小区安全设施低端。
这里不再花天锦地,却也屋台累榭。
晚上的兴和街除了冷冷清清更多了许多阴森黑暗。
这里成为众多流浪汉、瘾君子的避难所,走过的人们都是步履匆匆,生怕走慢点就会遇上抢劫杀人的犯罪分子,无人敢驻足。
此时,一辆白色面包车极速驶在街上,毫不起眼。
面包车七拐八拐,最终驶进一个废弃仓库。
仓库前面都是破旧危险的旧楼,里面的住户早己搬走,废弃楼都打算拆掉,建什么谁也不知道。
仓库在拆迁楼的遮挡下极为隐秘,藏匿其后无人问津。
只见黑色的大门快速打开,一辆面包车极速驶进来。
大门迅速关上,一切笼罩在黑暗中匆匆发生,无人看到无人知晓。
那房屋的一楼很开阔,放着许多废弃的轮胎零件,有简易的家具厨房。
破旧,到处都是发霉的味道。
程凉被这动静惊醒,迅速睁开眼,轻轻起身,出了房门,借着上厕所的由头听到了谈话。
男人从面包车上提下来一个约莫五六岁大的小孩儿,借着模糊昏暗的光,程凉看到男人脸上深深的刀疤,在黑暗中尤为狰狞。
当然他也看到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姑娘。
他知道,又有一个新伙伴了。
“怎么回来这么晚,没被条子跟踪吧”李异问。
他的声音里带着一股狠辣,相比之下,他的面容多和善呢,人们怎么会想到这样一个看着面善的人是一个阴狠毒辣的人贩子。
“没有,这个小姑娘挺聪明,费了点功夫”刀疤男说道。
听到程峰的话,李异这才放下心来。
抬眼看程峰提下来的小人儿。
“恩,今天的货不错,是个肥羊。”
“这小姑娘贼着呢,你多看着她点,明天估计警方会找她,先别让她出去。
我明天再去看看,趁这几天再弄几个就收手,被警察盯上就坏事了。”
程峰说着说着眼神发狠,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狠狠的淬了一口,没再言语。
李异见他面色不悦,心里有点发怵。
“恩,我办事你还不放心嘛,你去睡吧,把她提上二楼锁好门就行了。”
话落刀疤男就提着人走了,说话声戛然而止,夜色归于平静。
没人看到程凉起身,程凉回房轻轻躺回床上,内心却不平静。
他想。
他真的是被捡来的孤儿吗。
那时候,他太小了,他什么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叫程凉。
那个刀疤男程峰是他的养父,是他的“爸爸”,他需要为他赚钱,无论用什么方式。
这里的每个人都是他的小孩,是他赚钱的工具。
他们的名字是养父赐予的,他们的赚钱能力是养父亲手教的,他们无家可归,得养父庇佑。
当然,他们需要赚钱,无论是乞讨还是行骗,又或是偷窃,这是他们唯一能报答养父的方式。
而他,成为程峰这众多“儿女”中最出色的一个。
因为他冷漠狠心,有头脑却又在分寸之内,他有绝对的领导能力。
他可以不遗余力地早早完成他每天的任务,可以毫不费力地让每个人对他又惧又怕,甚至可以接触到程峰的许多活动。
他是程峰眼中的“红人”,他可以有一间独立的房间,而不是和所有人挤在一起,他吃的当然也比其他人好。
每个人对他又羡慕又惧怕。
如果讨不到规定的钱完不成任务,就会换来养父的怒骂和暴打,以及失去他们每天心心念念的晚饭。
即使这晚饭只有一个馒头一碗稀饭,他们也要一蜂窝争抢。
因为他们没有任何闲钱来买吃的,即便他们能讨到规定的钱还有剩余,也不敢私自花掉,他们知道,一旦被养父知道,也许会被打死。
是从几岁时起呢。
他知道,他想要的东西他就得不惜一切代价得到。
面对同伴的排挤和欺负,他可以眼神发狠去拼命。
他可以神色淡漠的看着同伴挨打,面对他们的求饶毫不动容。
久而久之,人人都惧怕他,即便他年纪小。
在所有人眼中,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没人敢和他抢食物,没人敢欺负轻蔑他。
他有精于算计的头脑,在乞讨时他会选好地点,保证能够充分利用人们的怜悯来得到钱。
当然,他也拥有相对的自由。
程峰信任他,时常派他去监督其他同伴。
他的同伴惧怕他,却又常常讨好他,这多矛盾呢。
夜色昏沉,一片寂静。
程凉浅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