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早晨,我钻鸡笼里摸鸡蛋,意外发现夫君藏了3个月的私房钱。
上面还粘着鸡屎!
我扛起2米长屠刀要找他算账。
没等来夫君,确定来一群恭迎太子太子妃回宫的侍卫。
什么?
我从河边随手一捡就捡回个金疙瘩太子,这手气,是好呢,好呢,还是太好呢?
1 馒头争锋其实。
我最初见到这个男人时,以为他就是个平平无奇的流浪汉。
毕竟,谁好人家跟姑娘抢冷馒头吃?
而且,这块馒头还是从野狗口里抠下的。
那是个万里无云的晴天,他说话斯斯文文,却掷地有声:“这位女鬼,这馒头,明明是我先抢到的”。
我抬起头,目光从那只脏兮兮的手,移到男人脸上。
男人是个美人坯子,他肤色极白,轮廓愈深,连眼睛都恰到好处的长到我心巴上。
可没用,一切欲望在饥饿面前,都得让步。
他断了一条腿,浑身都是血。
似乎是先遭重兵围攻,再撞上猎人的捕兽夹,生生被夹断了腿骨。
最后,在猎人抵达前,他用两只手生生掰开了捕兽夹,拖着断腿逃到河边。
当然,我也好不到哪里去。
那天的我呀,在冰冷的河水里泡了足足 2 日,活像一具吸饱了水分的艳尸,好不容易搁浅沙滩,清醒了过来。
于是:一位是逃脱重兵追捕的贵公子。
一位是来历不明饿得两眼发白的女人。
就这么杠上了!
这块冷馒头,我和他一人一半,噎得两眼发白,终于有了一丝力气。
最后的最后。
他从胸口摸出一块温润的羊脂玉。
提议:不如我们先找个客栈,泡一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吃一顿热乎乎的饭,找个郎中看看病,再抓点药,等吃过饭后,美美地睡上一觉。
我被他的提议,彻底打动了。
于是,我赖上他了!
2 金枝玉叶这一个月,我过得十分滋润,又是买城东的甜点,又是买城北的衣服,又是去戏院里看戏,又是去茶馆里听书,所有账单,齐齐送到客栈另一间房。
那个男人住的地方。
直到,一个月后,那块羊脂玉换来的 100 两银子,被我花的干干净净。
我和他,被客栈的伙计,卷着包袱皮一块赶出来了。
被丢出来的前一刻,我还有些懵:“那个,你没钱了”?
他摸了摸鼻子,颇有些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