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
这个人,就叫他阿航吧。
说到底,鬼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没遇见他之前,我只是夜总会一个小有名气的陪酒女,整天浑浑噩噩地混日子。
活的就像下水道里的臭老鼠,在这个冠冕堂皇的地方看到过不少见不得人的肮脏勾当。
唯一让我活下去的信条,是一个男人的承诺,他说有一天会带我离开这个破地方。
说起肮脏,我自己也他妈好不到哪儿去。
一个嗜赌如命的爸,一个卖淫吸毒的妈,不得不说,他俩也真是他妈的绝配。
十六岁,见我出落的不错,这两个丧尽天良的人把我卖给了当地黑老大的夜总会。
说来也巧,当时我巴不得离开这个混账家,没有任何反抗,就这样成为了夜总会的陪酒女。
当时年纪小,不知道里面的弯弯绕绕。
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他妈绝不会在黑老大的夜总会工作。
可话又说回来了,不在那儿工作,又怎么能遇见阿航呢?
做陪酒女的第二年,我遇见了一个文质彬彬的眼镜男。
他油嘴滑舌地将我迷得颠三倒四,于是便把我第一次给了他。
要知道我不想像我那不着调的妈一样***,顶多让客人揩揩油,甜言蜜语地将其灌醉。
不省人事了,自然不再想那方面的事了。
当然也有难缠的顾客,下起手打人也是真狠。
给了他之后,他送我一条项链并承诺有一天会把我带走,逃出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
还是年纪太小,我还***信了,苦苦等了他三年。
这三年来,他带我走的承诺成为了我活下去的信条。
同宿舍的人都笑我痴傻,说凭我的姿色足以傍上富豪老大,何必等一个穷酸小子。
我不语,只是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摸着脖子上他送的项链,幻想着我和他的未来。
三年或许在常人眼里很短,可是在暗无天日的夜总会,鬼知道我有多难熬。
对于他的承诺,我的心在慢慢动摇。
说好听点,我坚信爱情;说他妈难听点,我就是骗自己活下去。
毕竟世界那么大,我也想和爱的人仗剑走天涯。
可惜后来阿航也没能做到陪我一辈子。
做陪酒女的第五年,我等来了他。
以为这次他是带我离开,履行承诺的。
我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