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喜欢没有完结的故事,他迟早都要安排故事的两个主人公重新相遇。
2008年夏天。
回到这座城市第三个月后,顶着一头酒红色短发的我,站在红绿灯人群中特别的打眼。
周围的人都对我纷纷侧目,不过我还是觉得关注度不够,就像我的内心好像总是渴望能多得到一点关注那般。
所以,我解下来了系在腰间的衬衫,露出了***的超短牛仔裤,不一小心就能将***蛋儿露出来的那种。
在马路对面,站着一个身子挺拔的男人,皮肤黝黑,哪怕没有笑容,嘴边的两个小酒窝都很明显。
没错,就是他了。
我在交友网上找到他的时候,差不多足足愣了有一分钟!
说实话,我从未想过,再遇见,会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
很多年前,记忆中那个骄傲的少年一定会嗤笑的说,网上交友这种事情,太蠢了。
说实话,此刻的我根本没有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猎物,既想跟他相处,却又不想被人认出自己来。
索性,在绿灯亮起的一瞬间,我直接从包里迅速掏出一个口罩戴在脸上。
欢欣而又雀跃地穿过斑马线,来到了男人的身旁。
我轻咳了一下,用以舒缓自己内心的那一丝丝小紧张和一丝丝的小悸动。
“你好,我是茉莉,不好意思,感冒,怕传染给你。”
男子眉眼中的厌恶神色一如当年那般,飞快地闪过。
“你让我等了很久,你这头发也太时髦太张扬了,虽然看不到你的脸,不过你这狐狸眼挺漂亮的。”
在我从认识他的那一天起,记忆中,这还是他第一次夸我呢。
虽然夸奖的话听起来有些别扭,嗯,很符合眼前的男人。
任之初,哪怕是化成灰洒在了淤泥里,我都可以将他重新拼凑起来的程度。
话语里还是一如既往,带着莫名优越感的一个人。
听到任之初的夸奖,我突然很庆幸自己去年抽时间去拉了个双眼皮儿。
为此的代价是整整肿了一个月,就像两片柔软的胚芽裹在眼睛上,不过为了漂亮,我还是舍得出钱出汗又出血的。
如果眼前的这个叫做任之初的男人能为此多赞美自己几句的话,我想我一定会忍不住直接哭出声,因为本身,拉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