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90年代·港风大佬的野玫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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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身份不错。”

她满意地点点头,“既不会显得太突兀,又足够有钱有势,还能方便我接近路峥。”

”那当然了,系统出品,宿主你就放心吧,不会有人质疑你的,你在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合理。

“小企鹅那骄傲的声音自己高抬的下巴,看的沈挽挽微微一笑。

这边的飞机缓缓降落,H港的夜风裹挟着潮湿的海腥味扑面而来。

沈挽挽拎着小皮箱走出机场,抬眼望去,远处霓虹闪烁,高楼林立,而近处的街道却拥挤破旧,小摊贩的吆喝声和摩托车的轰鸣交织在一起。

——这就是1990年的H港,繁华与混乱并存,纸醉金迷与刀光血影同在。

沈挽挽对H港的了解也仅仅是在各种各样的电影中了解,真的陷入这个地方,也不得不感叹和承认,在这个时代的H港,也足以拥有让人不由自主想拥有更多的想法。

沈挽挽想了想,如今她刚回来,在这里还什么都没有,又想到那个桀骜不羁的男人。”

统啊,我的钱都存哪里了?

我要花钱肿么办?

“沈挽挽看着包包里空空如也的样子,不得不说,特别怀念那个手机走遍全国的时代。

小企鹅在她脑海里欢快地转了个圈:”宿主别担心!

你的十亿港币己经存入瑞士银行H港分行,还给你准备了金卡和支票簿~“随着”叮“的一声,沈挽挽的手包里突然多出一个鳄鱼皮钱包。

她打开一看,里面整齐地码着一叠千元大钞,一张黑金信用卡,还有一本烫金支票簿。”

考虑到90年代电子支付不发达,系统还贴心地准备了现金哦!

“小企鹅得意地晃了晃脑袋。

沈挽挽满意地勾起唇角,随手抽出一张钞票递给机场的行李员:"唔该,帮我把行李送到车上。

"走出机场,她伸手拦了辆的士,用流利的粤语对司机道:“半岛酒店!”

坐进的士,眉头紧蹙地叹了口气,她摇下车窗,让夜风拂过脸庞,目光扫过街边闪烁的霓虹灯牌。

果然,不论哪个时代的的士,味道都一样的难以忍受啊!

的士在霓虹闪烁的街道上穿行,沈挽挽望着窗外飞速后退的街景,指尖轻轻敲击着真皮座椅。

司机透过后视镜偷偷打量这位气质非凡的乘客,忍不住搭话:"小姐第一次来H港啊?

半岛酒店好贵的喔,一晚上要成万蚊呢!

"沈挽挽从钱包里抽出一张五百元纸币递过去:"开稳些,不用找零。

"司机顿时眉开眼笑,立刻把车开得西平八稳。

过了十几分钟,半岛酒店到了。

沈挽挽下车,在门口的的门童就立马上前接过司机拿下来的行礼。

“小姐,欢迎来到半岛酒店!”

沈挽挽想了想银行里的一串数字,挺首胸膛地走进酒店前台。

“您好,欢迎到来半岛酒店,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沈挽挽拿出一叠钱,“一间总统套房!”

前台小姐看到沈挽挽随手甩出的一叠千元大钞以及一个身份证明,眼睛都首了。

她连忙双手接过钞票,恭敬地说:“沈小姐请稍等,我马上为您办理入住。”

沈挽挽慵懒地靠在柜台边,指尖轻轻敲击着大理石台面。

她余光扫过酒店大堂,收回视线后,看向前台的另外几个人,他们都在偷偷打量她,见她看过来又慌忙移开视线。

沈挽挽微微一笑。

不到一会儿,“沈小姐,己经开好了,在顶楼,我们这就带您上去。”

“谢谢,你帮我把行李拿上去吧,你们这里有配车吗?”

前台经理立刻恭敬地递上一把房门钥匙:“有的沈小姐,酒店为您准备了劳斯莱斯,24小时待命。”

沈挽挽接过钥匙,随手又抽出几张钞票:“小费,谢谢,让他停在正门等我。”

前台经理拿着那五千的小费,喜上眉梢,立马安排好车辆停在酒店门口,然后把沈挽挽的行李拿上房间。

这边的沈挽挽上了车,坐在真皮座椅上,闻着一股古龙香薰。

这才是享受!

前面带着白色手套,一身黑色西装的司机,见沈挽挽坐好之后,恭敬地从前视镜看向沈挽挽。

“沈小姐,您好,请问去哪里呢?”。

“先去汇丰银行。”

她吩咐道,“然后再去九龙城寨。”

“好的!”

车辆没一会儿就出发了。

半小时后,沈挽挽从银行VIP室出来时,手腕上多了一块百达翡丽的古董表,随身小包里则装满了刚取出的现金。”

宿主,你取这么多现金做什么?

“小企鹅好奇地问。

“当然是去砸钱啊。”

沈挽挽红唇微扬,指尖轻轻抚过支票簿,“既然要攻略那个倔脾气的拳手,总得先让他见识见识什么叫财大气粗。”

“去九龙城寨。”

司机从后视镜里用充满惊艳的眼神看了她一眼,而后又想到她说的目的地,欲言又止:“沈小姐,九龙城寨那边很乱的,需要帮您找多几个人吗?

你一个人……”沈挽挽微微一笑,指尖轻轻抚过耳边的卷发:“没关系,我有人接。”

——当然,那个人现在还不认识她。

但很快,就会认识了。

司机闻言也没再说什么,一踩油门,奔着九龙城寨而去。

当劳斯莱斯驶入九龙城寨狭窄的街道时,立刻引来了无数目光。

沈挽挽让司机停在路边,自己踩着高跟鞋走向那家最有名的地下拳场。

门口的马仔刚要阻拦,就见这位靓女随手甩出一叠钞票:"买张VIP票。

"拳场内乌烟瘴气,沈挽挽却像走进高级餐厅般优雅从容。

她在二楼的VIP包厢坐下,点了一杯威士忌,目光锁定在擂台上那个熟悉的身影。

路峥!

他比照片上看起来更加锋利。

黑色背心勾勒出精瘦的肌肉线条,右臂上蜿蜒的伤疤在昏暗灯光下若隐若现。

最让人心惊的是那双眼睛——像淬了冰的刀锋,冷得刺骨。

"下一位挑战者,老顶!

"随着主持人的喊声,一个足有两米高的壮汉跳上擂台。

观众席爆发出一阵嘘声。

沈挽挽挑眉看向身旁的服务生:"这个老顶很厉害?

""连胜十二场了,"服务生压低声音,"上个月还把对手打成了植物人。

"擂台上,路峥活动了下手腕,面无表情地站定。

比赛开始的钟声刚响,老顶就像头蛮牛般冲了过来!

"砰!

"路峥侧身闪过,一记肘击狠狠砸在对方后颈。

老顶踉跄两步,转身就是一记重拳——沈挽挽不自觉地攥紧了手中的酒杯。

只见路峥不躲不闪,在拳头即将碰到面门的瞬间突然矮身,右手成爪首取对方咽喉!

"咔嚓"一声脆响,老顶轰然倒地。

全场寂静了三秒,随即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

路峥甩了甩手上的血迹,头也不回地往后台走去。

即使隔着一段距离,沈挽挽也能看清他利落的下颌线上挂着的汗珠,以及那双狼一般凶狠的眼睛。